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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卷 班恩的流亡佣兵 第十章 北地的地精王
    看起来,这是一支出来搜寻猎物的地精骑士小队。

    座狼那猩红色的眼睛紧紧盯视着黑色斗篷下的法师,黑色长乱的毛发如钢针一般竖起,锐利森白的爪子半陷入了淡褐色的泥土之中。而坐在上面的地精骑士则手持着劲弩,齐刷刷地指着它们眼前的人类——这让本来还想念动咒语的法师一下子放弃了手上正在准备着的魔法。

    虽然这些无知的地精不会懂得神奥的魔法,但是它们对危险的东西有着天生的敏感的嗅觉。假如法师冒险发动魔法的话,谁知道这些指着他的劲弩会不会突然把他射为马蜂窝。

    本来他还想召唤出冰亡,可是这条该死的恶龙,每次当他需要它的时候,它就会莫名其妙地失去和他的联系,也不知道它究竟在忙些什么?

    “吱吱,人类,俘虏,逃跑,死”

    地精骑士首领的发言简短无比,法师无奈地举起手,朝着身后看了看,他却意外地发现坎比和骷髅武士焰火这两个家伙离奇地都不见了。

    见鬼,这两个家伙,竟然先他一步躲了起来!

    “吱吱,快走”

    地精骑士不耐烦地推搡着可怜的俘虏,再度沦为地精的俘虏的见习法师无可奈何地在荒原上跌跌撞撞地走着,边在心底低低地咒骂着当然,那两个抛弃他的家伙,他是无论如何不会放过的。

    等地精骑士和沦为俘虏的见习法师走远了一点,坎比和骷髅武士从不远处的一个树丛后走了出来。

    “吱吱,主人被抓走了”小地精嘴上这么说,脸上却没有丝毫焦急的表情,它笑嘻嘻地拍了拍身旁沉默着的骷髅武士手中的巨剑,“不过,刚才我们抛下主人自己躲了起来,他一定不高兴了大个子,你说坎比要不要去救他?”

    要不要去救那个法师?

    虽然那个法师一直强调自己并不是他的仆从,而是他的朋友。但是对于骷髅武士来说,服从将它唤到这个世界上的人的命令是天生镌刻在它们的肢体上的本能。

    但是在被那些古怪的地精带走的时候,法师并没有向它下达任何命令。

    那么,是救还是不救呢?

    骷髅武士歪着头想了一会儿,最后还是点了点头。它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它的心告诉它应该这样做。

    骷髅武士天生是没有心的概念的,只不过,对于骷髅武士焰火来说,那枚藏在它的护手中的圣徽,就是它的心。

    “吱吱,太好了,你想得和忠诚的坎比一样不过,我比你要聪明一点点,所以等下进去的时候,你走在前面,我走在后面”吹牛的地精脸上没有丝毫脸红,它朝着骷髅大模大样地比划了几下,“明白不?”

    聪明与否跟走在前面有什么关系么?

    骷髅武士焰火奇怪地摇了摇头,这又是一个它不懂的问题。它弯下腰,把瘦小的地精一下子抱起来抗在了肩上,随后,他一手提着巨剑,一手扶着坐在它肩膀上的地精,大踏步顺着那些地精骑士留下的痕迹追了过去。

    “吱吱,就是这个方向,坎比闻到了主人身上的气味,呸,还有那些粗鲁的荒原地精身上的臭味,这些不洗澡的蛮虫”小地精坐在骷髅武士的肩膀上,指手画脚地指挥着骷髅武士前进,当然,其中还夹杂了几句对血石荒原地精的不屑。

    北地的丘陵地精和血石荒原的地精在洗澡这个习惯上会有区别么?这真是个足以难倒艾尔泽亚的生物学家的难题。

    只不过,没走出多远,小地精的这种颐气意指的神气马上就变成了低低的哭嚎。

    “吱吱,停,快停,你快摔下我了,你这个笨骷髅呜呜,快停下来”

    可惜的是,木讷的骷髅武士焰火还不具备识别地精的脸部表情的能力,看到小地精手舞足蹈的样子,它还以为地精在催它跑得更快点,它一手提着巨剑,一手提着地精,走得更快了。

    很快,它那高大的背影就远远地消失在了远处的荒原上。

    风吹过,那一丝若有若无的地精的哭嚎声,一下子被送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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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血石荒原上的地精洞穴的入口处,两个巡逻的地精卫兵正手持木盾和弯刀懒洋洋地躺在一块大石后面休息。

    “吱吱,皮拉特,上次你跟随那些骑士出去打猎,有没有抢到什么肥羊?”其中一个叫做达夫林的家伙用地精语同它的伙伴聊天。在地精语中,“皮拉特”的意思是“麻烦”,“达夫林”则是指“倒霉”。

    “吱吱,别提那次麻烦的打猎了,有那群骑狼的家伙在,我能抢到什么”那个叫做麻烦的家伙一脸愁眉苦脸地说。

    它的那个同伴马上咧开嘴开心地笑了起来,“吱吱,你可真倒霉”

    这时候,从石头后面突然绕出了一个身穿皮甲的幼地精。

    “吱吱,你,小东西,是哪个洞穴的”

    看到眼前的幼地精面生地很,两个地精卫兵马上警惕了起来,它们抓紧了手中的木盾和弯刀——虽说附近的几个洞穴一直相安无事,而且有一个名义上的地精头领。不过,谁知道有一天哪个洞穴的地精不会突然想要侵吞其他洞穴的地精的财宝呢。毕竟,在地精的世界里,不管是地精头领还是最低等的杂鱼,只要能够活着占有财宝,它们什么事都愿意干。

    “吱吱,无知的东西,我是北地的地精王”小地精扎着腰,挺起胸,努力模仿艾洛特讲给它的那些故事之中的巴托尼亚王的样子,“让这个洞穴的头领出来你们今天抓到的人类猎物是我的卑微的仆人”

    眼前的这个小东西居然自称是北地的地精王?

    北地究竟有多大,这两个笨地精当然不会知道。不过,即使用地精的脚趾头去想也猜得到一定比整个血石荒原要大得多。但是,这个大言不惭地小东西真的会是那么大一块地方的地精的头领么?它连象征着一个首领的地位的东西都没有,譬如巨人的骨头做成的大棒,插着翎毛的食人魔头盖骨之类的东西

    两个地精卫兵的脸上理所当然地露出了怀疑的神色。不过,对于地精来说,拳头越大的个体便会成为越高等级的存在。而一个洞穴的首领,理所当然应当是最强壮,拳头最大的。所以,没有丝毫犹豫的,这两个家伙举起手中的弯刀一下子向着眼前的小地精挥了过去。

    如果眼前的地精被它们杀死了,那么,很显然,它不可能是北地的地精王,即使是的话,也无法对它们造成威胁了。而如果它能够击败它们,它便毫无疑问会是它口中所说的地精王——在地精的世界里,只要你的拳头够大,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

    面对突然向它挥来的弯刀,坎比顿时吓得脸色惨白,它闭上了眼睛,竭斯底里的喊叫声中带着哭腔,“吱吱,快出来,死骷髅,再不出来,等我死了,我一定变成骷髅地精来找你算账”

    连它自己都不明白,刚才明明说好了让骷髅先上的,怎么到了地精洞穴就变成自己先上去了。

    “叮”,“叮”,两声巨大的声响,高大的骷髅武士一声不响地出现在了它的身前,手中的巨剑带着风雷之声扫过,两个地精卫兵手中那脆弱的弯刀一下子只剩下了两个刀把。

    “吱吱,怪怪物——”两个叫做倒霉和麻烦的家伙今天真的遇上了麻烦,它们呆呆地看了眼前高大的骷髅武士一会儿,显然,这些孤陋寡闻的地精从来没见过骷髅武士这样的生物。随后,它们“哇”一声怪叫丢掉了手中残余的可笑的刀把,手忙脚乱地就要向洞穴里面跑去。

    “吱吱,你们两个,乱跑,死这是我,地精王的命令。”

    睁开眼,看到骷髅武士焰火轻松收拾了这两个家伙,坎比一下子又神气了起来,它一下子叫住了那两个被唬住的笨蛋地精,趾高气扬地指了指眼前漆黑一片的洞穴深处,“怪物,我,地精王的仆人你们两个笨蛋,地精王的手下败将你们,带路,我要见你们的头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