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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九十四章 判了八年!
    过了小年,快过大年了,我给大家说个笑话。    本人一辈子呆在学校,很不幸的是属于孤陋寡闻的那种人,所以只能说说学校的事。    那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在我们学校进行全市语文中考的阅卷工作,那当然是一件十分郑重、隆重、而又严重的大事。我和几位“可靠”的同志被分配到保密室看管卷子,还负责卷子的发放和回收。判卷的是来自全市各区县的语文教师,其中不乏资深的专家。有一天,一位阅卷组长与我们在卷子的发放程序上有了分歧,我们是照章办事,那位很斯文的教师却生气了:    “我都判了八年了,这点事还不懂,还要你们教我?”    “您判了几年?”一位同事不动声色。    “我……,我不跟你们说了,真是岂有此理!”他也觉察到自己的语误,有点尴尬,转身气呼呼地走了。    等他走远,我们忍不住哈哈大笑:    “好家伙,判了八年!不多,不多!”    “看来还要多判两年!”    “一会儿要是再来个判无期的,更不得了!”    有了这次交道,在整个阅卷期间,这位“判了八年”教师见了我们都特别客气。    您看,就连教语文的,整天的寻章摘句,一激动也犯初级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