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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集 第三章:人比人气死人
    在听到王风现在整个一无业游民后,刘黑狗故做挽惜地说,”以前一起混时,我就看你是最行的,没想到......那其他的那些我们一起混的那些人,不是更......”刘黑狗哈哈地笑起来,然后递给王风一张名片,”谁叫我们以前混街头的时候是好朋友呢?以后有什么困难找我刘大贵吧。”

    王风这才注意到名片上的名字叫刘大贵,一个更加俗气的名字。“这金帝酒吧是我名下的产业之一,风哥你拿上我的名片,可以打八折,只是这里面的东西很贵的哦。”

    还好这时一个电话打来了,要不,王风怕不知要受多久的罪。

    “阿娇呀......你已经在帝豪开了房等我了......我马上来”。王风已经走出了很远,还听到刘黑狗的大嗓门若有若无的传来。

    “以前在街头混时跪着想当我小弟我都不愿要的人,现在居然人模狗样地站在我面前,我呸!”王风一口痰吐在刘黑狗,对了,现在叫刘大贵的名片上,揉成一团,准确地丢进路边的垃圾桶里。

    一边戴着红袖标的老太婆悻悻地走开了,”这样也能进,今天老娘还没开张呢......”

    王风采买好了东西后,回家跟老头子打了声招呼,说今天被一家单位录用了,明天起就要出差一周。

    然后,王风回了自己的小屋后,便把门反锁了,虽然自己这屋里没有二百钱,但王风早就在外面加面加装了防盗门,现在正好能够派上用场,除非用气割,可说在这屋里是绝对安全,绝对没人打扰。

    就算,就算自己死在了里面也没有人能够知道。

    不错,现在王风就是要准备死。

    刘黑狗这样的人都能取笑他,如果他不能成功,还不如死了算了,更何况,他的实验就是要置之死地而后生。

    在给自己烧了香蜡钱纸后,王风割破了自己的手腕,让自己的血滴进酒碗里。这碗酒可说是用尽了他全部的积蓄,一瓶八千七的XO,全都在这碗里。

    在地上用血酒浇了一个大大的五角星,碗已经见底了。

    王风在五个角各烧了五张写有字的纸,这五张纸,分别写着:“愤怒”、“仇恨”、“嫉妒”、“嗜血”、“无情”。

    然后坐在五角星的正中,点燃了最后一张,最后一张是王风用血写就的,”欲望”。

    夜,已经黑尽了。

    黑夜中总是会发生很多事,城市在黑暗中就如同是一个燥动的野兽,不时地发出嘶吼。

    当胸中因刘黑狗产生的愤怒已经变得麻木,王风听到了门外忙碌的声音。看来,已经过了一夜,王风他爸妈正在为那些忙碌的上班族们准备早餐。王风老爹的早点店是附近生意最好的一家,其实不过是味道好一点,再有就是买五个包子能比别人便宜一毛钱。

    王风不知道自己已经念了多少声恶魔,只是觉得嘴皮都有些发麻了。

    生命的极限便是七天,在这七天里,他需要不吃不喝,不眠不休地念上七天恶魔,当自己的生命将逝未逝,与这个世界将离未离时,他便能够看到撒旦。这是他几年前从一个废品收购站挖来的一张破旧的羊皮上写着的。

    羊皮上还说了方法,现在王风就照着这羊皮上的方法一步一步地做下去。

    以前王风只是以为这是无稽之谈,几月前他从床下的箱子里无意中翻中这样东西的时候,他决定试一试。上月他已试过一次,但是那次受不了停止了。这次被刘黑狗刺激的太大,他决定把它做完,不论什么原因。生亦何欢,死亦何苦!不成功此次便成仁吧!

    把心灵的出卖本来就是一种深沉的反抗。做人又如何,一个懦弱、无用的人,还不如做魔!压抑在心中的魔其实就是本我,当你把本我反映到现实中,才有可能从本我到超我,最终放开自己的心,接受一切。此次王风是铁了心要超越了。

    以前王风也向神祈祷过三次,结果第一次祈祷了一天后的结果就是他下床时因腿太麻而摔倒,摔断腿住了一星期的院。

    第二次他祈祷了半天后厨房的煤气罐爆炸了,墙壁炸破了一个洞把他脸划伤了,害他整整一个月不敢出门。

    第三次他祈祷时正好是雨天,他才刚刚默念了几声上帝的名字窗外就一道闪电冲进屋内劈在了他身上把他劈晕了过去,醒来后他发现自己竟然没死,只不过是衣服全部烧焦了,可那晕过去之前的可怕触电感令他到今日都是一看到闪电就有点心慌。

    一想到这些事情王风就更愤怒,更加坚定了向恶魔祈祷的决心。

    现在愤怒已经不能成其为支撑下去的力量。

    王风开始用第二种情感,仇恨。

    经过一夜的无眠,现在王风开始数落一切美好的东西。

    “友情?妈的,那个女人一开口叫李小麻别跟我混,叫他把本人做的丑事一一写出来,李小麻就跟得了圣旨似的,我恨;亲情?前些年本人倒买倒卖搞了些钱的时候,我爸把我伺候得跟个皇帝似的,现在我没赚到钱,一天到晚老爸就象骂狗一样,我恨;爱情?我当年装处,在那个小姑娘面前做着好人,一直没把她开苞,妈的,一辆宝马一来,那死女人当晚就和人到宾馆上了床!我恨!”

    “师生情?我更呸!那苏三平日里跟个正人君子似的,说什么叫同学们别混黑道,要做好人,老子当初一直记住兔子不吃窝边草,妈的,谁知,班里几个象样的女生,都被他给上了,要不是坐我同桌的被搞大了肚子,只怕他还得快活几年?听说私下里苦主有好几十人。我恨!”

    “同事情?妈的,这些年,我进了几十家公司,哪一家公司不是只要是个小经理就拽得跟啥似的,那些女的只要有点姿色就围着那个人转,经理的秘书走马灯一样的换,我在这几十家公司,都没呆过三月。一没财二没权,那些死女的说我帅,想跟我来一腿,我嫌是破烂不要,那些破烂就不知在哪吹的风,不出三天我就被扫地出门。我恨!”

    “还有什么值得我恨的?人类的感情我好象都已经恨光了!”这时的王风嘴皮已经开裂了。

    这期间他听到门外忙碌了两次。看来已经是第三天了。

    “妈的,神魔,妈的,神魔...”王风已经有点神智不清了。

    嫉妒?

    这是第三种情感。这种情感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

    “你比我长得帅,我嫉妒;跑保险时,你比我业绩好,我嫉妒;你比我有钱,我嫉妒;你比我能混,我嫉妒;你比我会骂人,我嫉妒;你比我能打,我嫉妒;你比我会摆阔,我嫉妒;你比我女人多,我嫉妒;你比我能持久,我更嫉妒;你比老子能吃,我也嫉妒!...”

    妈的,还有什么嫉妒是我没想到的?

    “刘黑狗,妈的,老子嫉妒你!”

    “你有手机,我嫉妒;你穿皮尔卡丹,我嫉妒;你有名片,还改了个牛屎哄哄的名字,刘大贵,我嫉妒;你开了个金帝酒吧,我嫉妒;有女人开了房等你,我嫉妒;你有十个钻戒,我嫉妒;你头皮屑比老子多,我嫉妒,妈的,不对啊,你头皮屑比老子多我有什么好嫉妒的!”

    “哦,又过一天了,这时间过得还快嘛,只是我的眼皮都只能用手撑住了。”

    “妈的,我信奉你撒旦,献了血给你,你还不出来哼一声。”

    王风在这间漆黑的屋子里已经呆了四天了,现在,嘴皮已经磨出了血泡,而且应该破了几个。王风已经是感觉不出疼痛了,但舔嘴唇的时候还能分出一些咸湿的味道。

    “幸好早做了准备!”

    王风说的早做准备,其实只是把自己的那个漂亮的小分头粘在一张涂满了强力发胶的纸板上,再将这张纸板用一根绳拴住而己。一旦想打盹,头一低,这绳拉住纸板让王风能感觉到疼痛后不至于睡着。

    这方法虽然简单,但现在看来很有效。

    嗜血。王风脑海不停的想象中......

    “我就是喜欢见血,不过现在的人好象比我还狠。一周前高速路上出了连环车祸,听说很多人脑浆都出来了,我回家拿了保温饭盒,想去挖点脑浆带回来,听说吃人脑最补,谁知去晚了,路上见好些人都带着保温饭盒往回走了。我赶到的时候,还有一白痴拿着榔头在那里爆头,妈的,比CS还刺激。结果那傻瓜被警察抓了个现行,还说是见别人都在挖,也想挖点回去,儿子吃了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