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书网->玄幻小说->黑暗圣经 返回书页 | 加入书签 | 推荐本书 | 上一页 | 返回书目 | 下一页
  
第一集 第四章:七宗罪
    我正想回去,却见到一穿制服的在那里挖刚刚被那傻瓜爆头的尸体的脑浆。还两杠一星,我靠。见我发现了,又见我提了保温饭盒,怕我揭发他,于是让我也挖。我呸!”

    “我才不用别人剩的,顺手拿起榔头将另一具尸体爆头,提了一保温盒新鲜的脑浆回家。那滋味可真美.啊..”

    “听说,现在还有稚子宴,妈的,我还真只是听说过而已。”

    “什么是稚子?你是装纯洁还是真不知道,稚子就是堕胎的婴儿,以六至七个月大为最佳,这时脑已经成形了,而肉味也是最鲜美的。”

    “妈的,看来,我还够不上嗜血。不过也怪不了我,这稚子宴可是天价,而且还常常是有价无市的。”

    “哎呀,口水流出来了。”想象了半天之后,王风自嘲的笑了起来。

    “这嗜血应该还包括残忍和暴力吧。这世道就是这样子,对别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忍。就说这见义勇为吧,救了人,还得跟你抢就业机会,还得跟你抢粮食,抢水,抢空气,还有就是,抢女人。”

    “嗜血就要冷漠,还要凶狠,还要杀!”

    “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

    暴力,王风特别欣赏和喜爱这个名词,用拳头直接砸扁你讨厌的人的鼻子是一件很爽的事。记得有一次他在单位上和一个同事辩论,那该死的家伙说不赢他竟然动起手来,幸亏那次王风喝了酒,一拳砸烂了他的鼻子才没落在下风。

    回来时王风把这事和他那时的女朋友小谢当笑话说起,他感叹道,”暴力在如今这社会真没大用啊,”小谢白了他一眼,”谁说没用,至少你没饭吃时可以去枪饭吃!”

    是啊,抢劫,多么美妙的名词!而暴力和财富的结合体就是抢劫。如果你是刀枪不入的超人你完全可以光明正大的去抢银行而没有任何顾虑。

    《警钟长鸣》是王风爱看的一个节目,在他眼里边那些犯罪分子都是白痴。通过一个个案件纪实,所有犯罪份子无一例外的都犯下了这样那样的,或大或小的致命失误,最终导致他们被捕入狱。”如果是我来干绝对不可能象他们那般白痴!”王风边看边骂。

    “就拿杀人这最大的罪名来说吧,要杀人而不留下任何把柄,也他妈的太简单了,光我想出的就能有上百种之多。”比如你要杀一个人,完全可以邀他去大海里边游泳,只要你潜水的功夫比他高明,力气又比他大,你完全可以在他游得最开心时在水下狠狠的拉住他的脚将他拖入水中!

    人被莫名其妙的呛了一口水之后,其神智还能保持清醒的根本就没有几个!这招的成功率少说也有百分之六十以上,就算你杀他不死也至少也能呛晕他,实在杀不死的话你就见风转舵,假装是救他上岸!他就算怀疑你想杀他又能把你怎么样?而假如你得手了,最多只能算是一次意外事故而已。

    如果你觉得这招太难,我就教你个省力但是麻烦点的,你去路上找条疯狗打死它,然后用小瓶子装些它的口水倒入你想杀的人饮料中,绝症病人的口水也行,弄点口水总比其它的办法省心吧?直接让你的敌人发病死难道不是即省心又痛快还不露痕迹?真不知道那些罪犯是不是吃屎长大的!”王风叹息着。

    “愤怒了一夜,仇恨了一天,嫉妒了一天,嗜血了一天,现在是什么了,无情?”

    “无情只为多情苦,只有无情,才能摒弃那种锥心。当年初恋被宝马一天就弄去开房,让我几天都吃不香睡不香,妈的,我当年真是有够傻。”

    “这亲情,我不要也罢,反正我是不打算要下一代,与其以后活活让老爸气死,还不如就让他现在就当没我这个儿子。”

    “同事情?现在还有这东西吗?不过是相互利用罢了。”

    “友情?或许有,但不会属于我,我要的只是绝情灭性!”

    “又过了一天了。妈的,日子还真是难熬,难怪以前没听到过有成功的人类恶魔。”

    “我现在是只剩这一条路了,不成功便是死,我也算是有了死的觉悟了吧?”

    “妈的,羊皮上的第一句话便是欲为人上之人,先有死之明觉,怎么看怎么象《葵花宝典》上的欲练神功,必先自宫?!”

    在这个世间上,唯一只有一句话让我信奉为真理。这句话就是有志者事竟成。再难泡的妞有心了你也能摆平,别说其它的了——摘自王风《情圣日记》

    “这五毒都完了,还有两天,可要想些什么?我这几天连扯了小孩一根头发都他妈了一回,连没出生之前的事也他妈了一回,能记起的不管书上的,电视上的,听到的古今中外有点印象的人都他妈了一回,现在,这两天怎么熬?”

    “好象头皮已经没什么感觉了。妈的,这撒旦还真大牌,等老子真有了能力,老子把你当成马来骑。”

    “对了,还有最后一张纸,是我杜撰出来的。”

    “我还真是天才,不但借用了古代的悬梁,还想到用这方法来熬七天。”

    “欲望!”

    “人世间最难以填满的就是欲望,哪怕是再有钱的人,他还想着要玩尽天下的美女,要吃尽天下的美食。”

    “权、钱、才,只要其中一样居于顶峰,这世间大部分的东西便自动的有人送来。”

    钱的好处。

    “买好吃的,妈的,神魔;买好穿的,妈的,神魔;买好玩的,妈的,神魔;买美女的初夜,妈的,神魔;买最好的住宅,妈的,神魔;再买两个鬼怪来给老子拉车,妈的,神魔...”

    权的好处......才的好处......

    当人类所有能够想得到的渴望都被一一占有了一次以后,又将包括不论天使还是恶魔要么狂操要么鸡奸了一次后,王风似乎听到了一些异常的声响。

    这只是这个城市里很平常的一个夜晚,一阵悦耳的口琴声飘过,轻轻的,像伴随着微风,惆怅的吹起城市往日的点点滴滴;轻轻的,又像是天使的擦面而过的秀发,似乎伸手就能触及,却又无可奈何。

    口琴声飘着,飘着,经过了城市的垃圾处理场,经过了发着恶臭的小河,经过了刚刚挖出了几具白骨的工地……最后又回到王风来这里,然后突然变得刺耳。

    祈祷已经是第七天了,王风现在已全身无力,眼神混散,可他依然不敢放松,默念着神魔二字,诚心的祈祷着,希望能有奇迹出现,因为这是他此刻活着唯一的目的了。七天七夜没有合眼,好难受,整个人快瘫软下去了,眼皮渐渐的变得沉重,在他倒下去之前,他耳边仿佛传来了一个巨大的声音。

    “哈哈…哈哈哈……”轰鸣的笑声唤醒了王风,”数千年了,数千年了,再也没有如此邪恶的灵魂能够将我唤醒。终于等到了...”

    这声音由远及近,更象是令人心惊胆战的咆哮!这咆哮发出的声音几乎能将墙壁震垮,王风的小房间不断落下灰尘,坐在地面上的王风能都感觉到地面的颤抖。

    这时候的王风心中不知道是亢奋还是恐惧,七天的“祈祷”早就让他面临着“牺牲”的危险,疲惫不堪的他连一句惧怕或者兴奋的话都说不出来,他甚至没有叹气的力气。

    黑暗的屋子里,平空升起了一对巨大的翅膀,几乎塞满了整间屋子,然后,又挤进了一个巨大无比的生物,它身上镶满了坚硬的黑色鳞片,前肢短小,锐利的爪子在空中挥舞;它站立着,拖着巨大的尾巴,腹部像蛇一样,但表皮厚实得看起来刀枪不入,背部脊椎骨上长满了尖骨,但却长着一个硕大的人头,一双腥红的眼睛在黑暗中闪烁。

    黑夜中出现的这个身影,浑身散发出来的暗黑气息令人胆寒心颤,恍若地狱底部出来的魔神一般。他身上的血色气焰象有生命般嘶吼咆哮着,完全就是一个黑暗深渊中的主宰,沉重狂妄的笑声弥漫在屋子里,带着浓浓的血腥味道,向四面八方传播着着,王风简直就不相信自己的脑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