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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少轻狂无人识 第二章 沧云
    到了下一个镇落,静初写了两封信,一封给父亲,向他报了平安,并告诉他自己的计划和时间延长事情。同时希望他不要派出什么人来“协助”自己。前两日他才想起来,送别那日,江枫与江陵都没有在。当时自己只以为是他们害怕见到离别伤感的场景才没有前来相送,现在才觉得,及可能他们已经在自己的必经之路上等候了,调遣着王府甚至纵马堂在恒昌的全部力量保护自己的平安。那么自己只好不如他们愿,另抄小路离开。

    至于给傅展瞳的信则简单的多。静初已经习惯向师父汇报自己目前的成绩与即将采取的行动,并保证一定能够完成任务回来,不让师父失望。他没有想到的是,傅展瞳内心更期待的是同江定北一样的待遇,哪怕是骄蛮任性的抱怨也好,撒娇也好,而非这样一张满纸必恭必敬的述说与满腔崇拜的孺慕之思。

    只是两人接到静初的信也在至少半月的之后了,毕竟他们已经出来有一个多月了。

    接着就是收拾包袱,准备了两套简单却耐用的衣物与鞋子,静初将身上的富贵打扮全都当掉,那些不俗的挂件都收了起来,以备必须的时候可以用来换钱。最唯一不变的是他出来的时候为了以防万一配制了一大盒的药丸药粉之类,这个不论是时候都可以用得上的。

    为了早日适应这种生活,静初还自己打了双草鞋,看着结实漂亮的草鞋,他非常高兴,看来自己的手艺还没有后退。只是他忘记了自己已经在王府生活了一年多,手脚早不如往日粗糙。才不过一日,脚就红红的疼得他直皱眉。

    静初闹得这么大动静自然是没有可能瞒得过那四人,索性也就光明正大的忙活。他原以为至少元夕会问他一声,那里知道从那日起,元夕就同他闹了别扭,就是不同他说话。此刻也只冷眼看了他兴奋的跑进跑出,不知道心中怎么想。

    其余三人却是没有元夕了解静初,还以为是小孩子胡闹。本来他们就存了“看护”的心思来邀静初,只要静初不离开他们的视线,他是想打扮成一个平民呢还是一个乞丐与他们都没有关系。

    现在的状况就是唯一了解静初的不愿意出手阻止,当然也没有能力阻止,剩下的三人却认为自己绝对没可能让一个十二岁的小孩子甩脱,更何况是三个人。

    所以那日,当静初背着一只小竹箱出现在四人面前时,四人竟还是神色平静的看着他。

    “各位,从今开始,我,傅静初,就要一个人上路了,非常感谢各位陪伴我至今。千里相送,终需一别。所以就不要送我了。”静初又转过头去,对元夕道:“元夕,虽然还是不知道,你在生我什么气,不过我总是要离开了,你可以眼不见,心不烦了,不用再板个死人脸了吧?路途遥远,也说不请有多少危险,你要——哎哟”静初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胳膊,一只黑色的小虫正从他手上飞走,静初恼怒地想用手去抓它,结果,那小虫非常之敏捷,从静初张开的指缝中飞快的逃走了。

    叹了口气,静初又转过头来,望了元夕一眼,笑了,:“好了,不说了,再说就和关胜宝一样罗嗦了。保重。”他走上前,拍拍他的肩膀。正想放开,却被元夕两只手牢牢捉住,绑在身上。

    大家都呆了一呆,包括一向对什么都漠不关心的傅东杰,眼睛此刻也望着这两人,似在琢磨什么。

    静初感觉到元夕微微颤抖的身体,本来要爆发的怒气渐渐平息了,淡淡的问:“你怎么了?和平常不一样?”

    身后的少年低声道:“我,自那天醒过来,就对天发誓,无论如何,上碧落也好,下黄泉也好,怎么样都好,只是,只是,”声音开始沙哑,“只是,绝对,再也不让你只是一个人!!!”

    静初身体一震。

    从来,从来都没有过,没有一个人,这样对他说。

    他以为此生自己再也不能够听见有人对他说这样一句话。

    他有一个万人景仰的师父,师父对他极好。从他五岁开始就悉心教导他,生病的时候还会抱着他喂他喝药。他是师父唯一的弟子,多少人羡慕。

    他有一个威震朝野的爹爹,好得对他近乎乱宠,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自己胡闹也好,撒娇也好,他既不生气也不恼火,只会哄自己。

    他有好朋友,皇甫聂,关胜宝,无论何时何地都站在自己这一边,保护自己不受别人的伤害。帮助自己完成自己的愿望,那样出色耀眼的人物,只为自己的意志,也肯倾力相助,舍命相陪。

    还有视自己的生命胜过自己的一切的护卫,惟自己的命令是瞻的纵马堂弟兄……

    什么时候自己再也不觉得自己不再是一个人了,什么时候,是什么时候呢?

    是什么时候,自己身边一下子多了这么多人?

    自己怎么没有发现呢?

    “元夕,谢谢你。”静初低低的回了一声,声音带点鼻音。

    “不过,我还是打算离开。”静初回过身,微笑着看着脸色灰白的元夕,“元夕,原谅我这么任性。我走后,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哦。”

    黄岭站了起来:“你要去什么地方?”

    静初对他微微一笑,手上扣住的风行术青光一闪,顿时人已经飘出千米之外。

    三人大惊,忙用风行跟上,留下元夕痴痴的看着离去的那条人影。

    沧云。

    风高浪过稻香村,赤足银镰黄金田。

    很难想象这里曾经是被外人称为“百里米乡”的富庶之地。现在看见的只有支离破碎的房屋,被拔起一半的大树,分不请是田还是埂的一片连一片的水洼地,整个世界只有黑、白、灰的颜色。

    很安静,那么浓烈的死气,连狗也不敢叫一声,以免被抓到,变成了一个或者一群人的腹中物。

    “哇——”一只乌鸦啄了啄自己的翅膀,四周望了一望,然后一拍,飞走了。它落脚的地方露了出来,那是一只线条非常柔美的女性的手臂,虽然变成了黑褐色,可是依然分得袖口上用的是上好的金丝银线绣出的连片的大朵菊花,精致而典雅。

    这时一个瘦弱佝偻的男人和一个孩子走了过来。

    那男人没有生命气息的眼睛无意间看了那片沼泽一眼,突然就亮了,那只女性的手臂上——虽然被泥掩盖了——但是仔细看却能发现那是一只通透的翠绿镯子。

    那男人干咽了一口唾沫,看了那小男孩同样没有光泽的脸一眼,下定了决心对那孩子道:“三儿,就在这等爹一会。”

    孩子点点头。

    那男人,握了握拳:活到这个年纪,他还从来没有干过什么偷抢之类的事情,虽然说不上多老实本分,可是,可是在孩子面前,他身为一个父亲——该死的,都什么时候了,他还在想这个,现在最重要的是要填饱肚子,如果有这样一个镯子,就可以有上好几十两银子,就可以足够他们逃出去,暂时有一个安定不知饥饿的时间。说不定,说不定就可以活下去。

    他走到那只手臂面前,强迫自己不去想象那淹没在泥浆中的手臂的主人身体是什么样子,当然也很可能根本就没有什么身体。他咬了咬牙,伸出手将那镯子向下褪。可是那已经僵硬的手根本就不能有一点弯曲。那男人拉了半天,还没有办法,有些恼火,一把抓住那刚刚还觉得很恶心,现在却觉得很可恶的手臂,将那镯子一把扯下来,但同时那手掌也脱离了手腕,掉了下来,掉在他的面前,那男人却看都没有看,只是用手使劲擦拭那手镯,见那手镯发出幽幽的绿光,不禁欣喜若狂,忙从水浆里走了出来。献宝似的将那手镯放在孩子眼前,亲了亲,略有些兴奋的说:“三儿,看,有这只镯子,我们就可以吃馒头了,香喷喷的白花花的馒头。”

    孩子懵懂的看着自己的父亲,不明白这么一个石头环儿有什么好稀罕的。见他这么高兴,也跟着高兴起来一点,微微的笑了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