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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粉墨登场 第三回 断肠风雨断魂情  之二十三
    特殊的,无论是人、物、事,人们总喜欢看。人是最喜欢看热闹和凑热闹的一种动物。热闹,其实无非就是寻常生活的一种屡见不鲜的畸形或变态,总之特殊。也只有见了特殊的女人,女人们才会陡然孳生出那种正常的好奇情趣来。所谓正常的好奇,即是完全不带任何嫉妒或歧视等此类色彩的那种好奇,正常人的油然而生的好奇。

     然而其实她的特殊,却是任何女人都能掌握的。再傻的女人也能掌握。傻女人尽管不似精明女人那么、那样会偷人,但未必不会脱光衣服。

     这处徒然现身的正是一位裸体女郎。

     诚然,这世上会偷人的女人,除去最精,便是最傻;绝对不会是既不精又不傻或不精不傻。不精不傻或半精半傻的女人只知“脸面值千金”却不知千金也是脸面,以致活在世上永远都不会太愉快。没有钱的人活在世上,永远没有脸面,永远不会太愉快。

     但无论怎说,“偷人”却永远都不是一件体面事,上不了大讲究,登不了大雅之堂。因为“偷人”就得脱光衣服。没人跑到人诚灯市去脱光衣服。也没人以为跑到人诚灯市去脱光衣服就是一种光宗耀祖。但又无人不无可奈何地承认:没有一个人不是光着身子自光着身子的身子中钻出来的。

     可又如何看待这位雾中陡现的裸体女郎呢?

     无论如何看待,至少有一点可以断定:凡是还正常又不虚伪的男人无谁不喜欢多看几眼女人的裸体——只若这裸体不是在令人作呕地正往外生孩子。

     可惜这位裸体女郎却是惟一的一个例外。无谁喜欢看。

     生活在太行山区的人,无谁不知道这位裸体女郎美得要命,也无谁不知,只要偷看她一眼,不论男女,第二天醒来时,那眼睛也就有了毛病,什么也看不见了,仅能看到仿佛有个她在眼前来回晃悠,渐渐,就将人的魂灵晃悠得飘飘渺渺到极乐世界去了。死了。

     冰雪双娇初来乍到,自然还不识此人厉害,故而就尽情欣赏了一番她的后身。她面对着关千里。

     路平看得更是仔细,见到女人不头痛了。他见到不能为世俗的眼睛所接纳的这类冰雪双娇般的似乎是不合时宜的女人永远不头痛。只因这类女人,在寻常人的眼里,是有毛病的女人。然而其实真正有毛病的女人,恰恰正是那些寻常之辈。所谓寻常,就是不杰出,因而很多。总是喜欢墨守成规的人这世上就很多,而且这些人又缘于仅仅知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语便总又自以为是。自以为是了,也便顽固不化了。见了顽固不化的人,只恐连华佗也会大呼小叫头疼的。

     平而多,多必杂;顽而固,固必庸。如此之人,如此之世,虽说不应有恨,也还是会叫人头痛的。

     可这位裸体女郎,在令人头痛的人的眼里反而就不是人了;而是鬼。冤鬼死的屈,显灵报复人来了。以致吓死了不少人。

     看来这位裸体女郎不仅仅是美得要命,的确也要命,要那些——见了日蚀便认定是天狗吃太阳了就又是敲盆又是砸锅满街乱呼乱跑试图要吓走天狗——的人的呆命。

     她确实也好看。仅差就连她对面的关千里也无缘一睹她的芳容。

     她身上的肌肤是那样的白、那样的红,又是不偏白、不偏红。再白一分定刺目,再红一丝必血腥,正是招惹是非的肉。

     她那柔美细腰也不知是怎么长的,反正是一看就知道,无论是谁只若搂将过来,一准得坠入五里云雾。因为她像云又像雾,秤与不秤一样轻。

     一叶中裙,遮去一段风流。却竟使那平滑的小腹,深深的脐井,肥腴的大腿,跳跃的光泽,都更加满溢了神秘的魅力与诱惑,咄咄袭人。那叶中裙仿佛就是只温柔的手,已把人们的春心来撩拨,令人就要飞向缥缈的仙境。

     她头罩红巾,红纱蒙面,仅露双睛。两团大而挺的乳峰上,居然还盖着只有新娘才配盖的蒙头红。让鬼门的人真想过去给她撩了去。

     谁看她一眼,也便忘记了自己是谁。至少看到女施主不应有所异样的和尚见了她,也会立刻柔情似水起来,指天骂地,恨不逢君未剃时。

     可惜又无人知道她何须人也!

     她在太行山区已风行了近二十年。白天里谁也找不着她,一到夜间就游风。

     女人,尤其是有几分姿色的女人,有时躲在家里都难以求个安宁。岂知世上的夜游女人,总又不乏其有。

     当然了,夜游女子同样是分很多种的。

     不怕麻烦,专爱找麻烦的晦气。这是其中的一种。

     她,正属于这一种。

     这是因她深深懂得:麻烦这东西本来就像得寸进尺的男人一个模样,你不找它,你怕它,它处处惹你不心静;一旦你大大方方请它来了吧,它可就说什么也不敢靠近你了,好像你布置了什么陷阱或下了耗子药似的。女人可能都知道耗子是这样的,见了个无心对耗子图谋不轨的人也吓得四处找窝儿。其实大多数男人也正如耗子。

     耗子面目狰狞,异常丑陋。再貌美的男人有时也是难免要这德性一番的,而有的男人甚至还没耗子有德性。

     有时耗子看到可口的食物还敢明目张胆过大街——虽说若非小巧玲珑难免得捱上;而男人在人流中看到个美到讳淫的女子却非得待到无人的地方或夜深人静方敢下手。

     比丑陋的耗子更丑陋的男人竟至于还远无耗子的行径来得光明磊落。令人悲哀的是,这样的男人偏偏又比耗子还要多。

     可惜大多数女人非但害怕耗子,而且又害怕男人。耗子男人又有什么好怕的?

     世上的人本就是这个样子:你害怕他,他就来欺负你;你只须拿一拿欺负他的样子,他可要害怕你了。世上捱欺负的,永远是那些谁也不敢正视一眼和胆小怕事的老实人。人之所以老实,原因是惟一的:对这世界了解还少,从而懂得道理就少。什么也不懂,只能捱欺负,傻子就是例子。孔丘孔子孔圣人手无缚鸡之力,没谁敢二话不说上前一拳捣掉他几颗没跟牙刷切磋过一回的牙齿。只缘他懂得道理多。

     道理就是本事,就是胆略,就是武器,就是勇气。有人说:欺负没能耐的人不算本事。其实,欺负人,首先是缘于有本事,至少可以说比被欺负的人有本事。没有一个人去欺负比自己本事大的人,一旦有了例外,也必然是,非傻既疯,要么就是喝醉了,不懂什么叫出丑了。秦始皇的本事无疑比老鼠的胆要大,他却仍然最是害怕人懂道理、长本事,因此就来了个“釜底抽薪”——焚书坑儒。当然了,如此暴殄天物殃祸人类的高明真龙天子,可不止赢政一位。

     世上的道理是很多的,无谁能全部掌握。即是再英明的君王也一样,一样有他不能完全运于掌握之中的道理,而且不少。至少没有一个帝王认得“红衣冤魂”为何须人也。

     其实做为帝王,只若能掌握了“有权就有理”这个道理,就已足够。

     作为女人,实在应该多懂得一些道理。至少要比宣扬“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那种丑恶的男人多懂得一些为佳。

     没有一只耗子敢找猫的麻烦,虽说猫是最温柔最讨人喜欢的动物——发情的时候除外。

     猫,其实也就懂得一个道理:不劳而食的身子是软弱的,胆子是怯懦的,嘴脸是可耻的,活着是无用的。道理虽少,却正中耗子的疼处,所以它就异常害怕猫。

     不论什么样的女人,赶上心情好时也敢让猫坐到自己怀里来,不愉快时更敢自床上一下子扔到床下去。却居然害怕耗子般的男人。

     对于那些丑陋的男人,做为女人,当然无权、也不能全部杀死他们;若杀,人类也便绝了种了。像猫对付耗子那样——贵在看穿。

     好多大堂上张牙舞爪的贪官污吏之所以堂后惧内,正是因如果不怕而又恐怕她一旦耍起泼来人前揭穿他的“守口如瓶”。

     医士们最懂这个道理:病,贵在诊断病症。对症下药,方可治病或至少可以控制病的活蹦乱跳、恣意横行。

     因此就可以说,做女人,不懂别的似乎还可以对付着活,但如不懂如何擦亮自己的眼睛可也就只剩单等男人来收拾的份儿了。

     这位裸体女郎无理由不懂得这些,只缘她是女“真龙天子”,据算命先生说,若非朱元璋脸上有几处生了麻坑儿,皇帝就是她的了。算命先生的话一般都有待商榷,但至少她的确是,一个曾经想当皇帝的女人。

     想当又能当上帝王据说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至少你得知道天下有多么大。你不走遍天下可以,眼睛不明亮却休想。世上找得着瞎眼的算命先生,永远找不到一个帝王是瞽者,尽管虽说二者蒙蔽人的手段同样高明,各有千秋。

     她的眼睛异常明亮。明亮的已有些特殊。三百多人围着她,却找不出半只眼睛来胆敢与她对视。她就长了这么一双眼睛。

     寻常人的眼睛都是用来看东西的,她的则可以切肉。不是锐利如刀,更非笑里藏刀,而是眼中真有刀,情刀。

     她的眼睛大而圆,像二八年华的少女的一样,流动着春水,含情脉脉,仅差情中有刀,而且是两把,钝刀。情刀一般都钝,杀人就像在人的“命”上磨刀一样,会磨得人的命直想英雄一回:请你来个痛快的!